關于開展我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的通知
各系、各班: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促進社會主義和諧校園建設,展示當代青年學生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樹立青年學生的先進典型,引導廣大青年學生自覺成長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學院決定開展2015年學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所有在籍在校學生(參選三好學生、優秀學干)。
二、評選辦法
本次評選各班各系應以《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附件1)為基礎數據,綜合學生各方面的表現,按照《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三好學生”評選辦法》(附件2)、《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附件3)相關辦法的規定程序進行評選。
三、名額分配
本次評選名額分配見附件4
四、評選程序
1.各系“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推薦工作,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在經過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系領導集體研究后,確定上報候選人名單,在系部公示欄和系部網站上公示(提供公示照片)。未經公示的一經查實取消該系參評資格。公示結束后,需填寫“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事跡登記表”(附件5),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
2.學院對各校推薦上報的名單審核后,在學院網站向全院公示,最后確定表彰名單。
五、獎勵方式
所有評選上的學生,統一印發表彰決定,頒發榮譽證書。各系要在校園內大力宣傳受表彰學生的優秀事跡,以營造學習先進、趕超先進的濃厚氛圍。同時將“優秀事跡登記表”歸入個人和班級檔案。
六、上報時間
各班務必于2016年3月10日前將推薦人選材料即《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事跡登記表》(一式二份)報系部。系部經過評審后務必于2016年3月14日前將相關材料報學工處,逾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工處
20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