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學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提高學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的學生內部管理機制,建設一支良好的學生骨干隊伍,更好地開展各項工作,更好地發揮橋梁和紐帶的作用,真正體現“團結進取,求實創新,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學習”的原則,切實貫徹“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更好的代表和維護同學們的權益,真正做到為同學排憂解難,做到暖人心、穩人心,在廣大同學心中進一步樹立團委的良好形象。結合實際情況,學生會干部相關管理條例如下:
第一條 學生干部紀律和要求
一、學生干部要有高度的思想覺悟和良好的品質修養
(一)、要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要嚴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覺遵守國家法令法規、社會道德規范和校紀校規,處處以身作則,時時率先垂范。
(三)、要有認真負責的態度,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善于傾聽各種意見,密切團結廣大同學,要有進取精神。
(四)、要虛心接受廣大同學合理的工作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五)、要有“為廣大同學服務”的強烈意識,不允許學生干部有任何脫離和凌駕于廣大同學之上的行為。
二、學生干部要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風。
(一)、要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善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接受廣大同學的監督;
(二)、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擔團委工作,善于完成工作任務;
(三)、要從實際出發,要有民主意識和求實創新精神。
第二條 學生干部任聘管理原則
一、學生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公開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薦、自薦、公開招聘等形式產生,并堅持“能者上,庸者讓,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則;
二、部分干部可由團委全會討論,提出候選人名單。經院領導、學工處、全院師生代表討論,聘請工作能力強、思想覺悟高、熱心為同學服務的同學擔任;
第三條 學生干部有下列情況者,可向主席團或學生會指導老師提出申請辭職,經批準即可離職:
一、能力不夠,開展工作有困難;
二、不能正確處理工作與學習的關系,成績明顯下降的;
三、其它特殊原因。
第四條 有下列之一者,應主動申請辭職,經團委批準,主席團有權罷免:
一、違反校規校紀或嚴重有損團委、學生會形象行為者;
二、嚴重失職,工作很被動或在其位不謀其政,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者;
三、學習不認真,成績在班級中排名居后者;
四、例會三次無故缺席者;
五、小結或總結累計三次未交者,
六、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第五條 學生會工作證使用管理制度
一、工作證為校學生會干部身份證明,校學生會干部每人擁有一個特定編號,必須愛護并妥善保管。
二、工作證供校學生會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對外工作時使用,應佩帶規范、得體。
三、工作證僅供校學生會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做抵押之用。
四、工作證若遺失應及時向辦公室聲明并備案。
五、在本屆學生會工作結束時或人員中途退出,其工作證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收回。
第六條 學生會部門職責
一、主席團: 全面負責校學生會的工作,并主持召集學生會議,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對各主管部門的工作給予幫助和指導及全面負責;及時向校黨委和上級學聯組織匯報學生會工作情況;并保持與校團委的密切聯系,接受團委的指導和幫助。
二、學生會各部部長職責:主持本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本部工作計劃的制訂和實施及部門工作的總結匯報。負責本部干事人選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檢查督促工作。
三、學生會各部副部長職責:負責本部門日常管理工作,協助部長做好本部工作,完成組織上交付的任務。在部長不在的情況下執行部長的職責。
四、學生會各部干事職責:在部門負責人的帶領下及分配下認真完成學生會的各項工作。
共青團江西工商學院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