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各部門、各系(部):
為了進一步做好校園安全穩定應急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將學院大型活動安全應急預案印發至你們,請認真執行。
附:《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大型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大型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為及時有效防控和妥善處置大型活動中出現的各種安全事故,確保學院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維護社會和學院的安全穩定,遵守“預防為主、快速反應、有效處置、確保穩定”的原則。根據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處置公共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對各類大型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判斷
(一)火災事故。包括:電氣故障火災、易燃物品火災、違禁品火災、雷電火災等。
(二)踩踏事故。即:進出會場時擁擠而發生的踩踏、因安全通道物品堵塞發生的踩踏、因安全通道關閉發生的踩踏等。
(三)打架斗毆事故。包括:會場上爭搶坐位發生的打架斗毆、因小事爭執發生的打架斗毆等。
(四)建筑物倒塌事故。包括:天花板倒塌、墻面倒塌、舞臺倒塌等。
(五)上下樓梯不小心滑倒事故以及恐怖襲擊、敵對勢力和非法宗教滲透、自然災害等安全事件。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活動組織單位(或部門、系部)成立大型活動安全穩定工作小組(標明姓名和職務,下稱工作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舉辦單位、處室、系部主要負責人是活動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活動的安全的策劃、布置、安排事項的主要組織者是活動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其職責如下:安全工作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進出人員安全進入和撤離工作,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在活動開始前宣講,安排好安全小組人員在每層樓梯轉彎角負責引導工作。
2.活動前對場內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電氣安全檢查、房屋建筑安全檢查、安全通道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3.加強對參加活動人員注意事項的培訓,重點強調活動場所易發生安全事故的上下臺階、出入口、樓梯等部位。
4.加強對參加活動人員的安全教育,說明會場有兩個安全出口,消防器材、消防栓在什么位置;重點強調要有序分批分塊退場,不要在退場時推拉擁擠,并安排專人負責。
5.嚴禁在活動期間夾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會場,嚴禁在活動場所使用鞭炮和其它違禁品,并有專人進行檢查。
三、大型活動備案項目
1. 活動舉辦時間:
2.活動地點:
3.活動主題:
4. 舉辦單位:
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大型活動時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安全工作組組長或副組長為現場總指揮,立即啟動本安全穩定應急預案。
2.向保衛處或分管院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并根據安全事故性質打報警電話(110、119、120)。
3.通知辦公室、保衛、后勤、學工、財務部門領導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學院各行政部門人員要自覺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及時上傳下達有關情況、批示等。財務、后勤部門要及時妥善做好各種后勤保障,院辦、后勤部門要及時將車輛調往適當位置待命。
4.發生重特大傷亡事件,學院應啟動學院應急預案,在省教育廳和屬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領導下,組織力量,開展處置工作,并及時將處置情況報告省教育廳和屬地黨委、政府;并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學院領導立即召集有關職能部門,在屬地政府協助下,開展搶險自救、互救工作。
(2)有關職能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傷員、人員安置等工作,并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校內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同時協助消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
(3)學院應配合有關醫療部門開展醫療救護工作。
(4)學院宣傳部門應根據院領導部署,保障通信暢通,同時做好校園內宣傳和穩定工作,協助電信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
(5)學院后勤部門應協助電力主管部門做好被破壞的電力設施修復工作,盡快恢復供電,保證校園內的電力供應,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食品與物資的調運工作,保障校園內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6)學院財務部門應做好應急資金準備,保證所必需的經費充足。
5.做好善后與恢復工作。安全事故處置完成后,學院領導要適時安排轉向善后與恢復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院的正常秩序。
6.搞好總結整改。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要認真進行分析梳理,總結處置經驗,查找原因教訓,表彰先進,做好撫恤和補償,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存在的問題堅決進行整改到位。
五、要求
(一)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講政治、講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把各項應急預案工作落到實處。
(二)大型活動安全穩定應急小組組長由活動舉辦單位的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教師或班主任擔任,學生一律不能擔任上述職務。
(三)參與處置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的各級干部和教職工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敏感性,充分認識及時妥善處置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對社會和學院穩定的重要性,嚴守紀律、堅守崗位、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保守秘密、講究策略、注意方法、通力合作、迅速處置、不講條件、不打折扣,堅決完成任務。
(四)加強請示報告制度。凡涉及突發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重大事項應及時請示報告,防止麻木不仁,擅作主張,延誤時機,甚至授人以柄或引發事端。
(五)參與處置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的全體人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做到召之即來,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年 月 日(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