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學院一般案件的偵破與防范,政治事件的查處以及突發事件的預測,并做好預案。
2、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
3、做好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及時處置各種突發性事件。
4、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范措施,防止盜竊、投毒、火災等事故發生。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調解學校內部治安糾紛,協調處理學校與周邊的治安等問題,維護校園治安秩序。
7、對校內違法人員進行幫助、教育。
8、管理在校園內務工、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負責學生的戶籍管理工作。
9、負責學院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0、負責組織新生的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11、負責每月定期向上級的安全動態報告工作。
12、負責安全穩定方面的材料建檔工作。
13、負責每年省教育廳進行的高校安全穩定檢查評估工作。
14、參加所在地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5、承擔人民武裝部的全部工作。
1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