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有關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院單獨招生工作,我院正式啟動2014年單獨招生工作。
一、指導思想
學院2014年單獨招生工作,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確保單獨招生試點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規范有序,嚴肅認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學院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劉富林、院長羅先誠擔任,副院長曠強軍、胡國輝、黃竹生任副組長,學院招生、學生管理、教務、后勤、安全保衛等有關部門共同參加。學院要求各工作小組認真按照教育部有關精神和我省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工作部署,開拓思路,勇于創新,穩步推進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學院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1、招生工作小組(招生就業處):工作職責為組織招生宣傳、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錄取、寄通知書、與省考試院聯系等工作。
2、考務工作小組(教務處):工作職責為組織考試命題、考試安排、準考證編制、考生考試、閱卷、試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3、后勤、安全保衛工作小組(保衛處、后勤處):工作職責為負責考生安全、食宿、學院環保、考場安全、試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4、紀檢監察工作小組(黨辦):工作職責為全過程參與和監督單獨招生工作、確保錄取考試“陽光”實施。
三、工作紀律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在高等學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著力規范辦學行為,強化信息公開力度,完善監督措施,尤其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務考場管理,單獨招生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學院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工作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等。對在單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政策規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撰稿:高建娓 審稿:范志偉 審批:曠強軍)